嗨~我是小維,我搬家囉!

05
  從Finch買的那棟房子到麵包店的距離真是該死的遠,Shaw嘴上一邊抱怨著Finch為什麼不買車,不然買匹馬也好,一邊不停加快自己的步伐。
  太陽逐漸西沉,荒涼的梅多拉沒有幾盞路燈,Shaw像個瘋子一樣在路上跌跌撞撞,她發誓這絕對是她這輩子最蠢的一天,不會再有更蠢的了。
  不久前埋在雪地裡的那隻手已經恢復正常了,她看著掌心殘留的雪水,深信現在的Finch最需要的就是這個,這將會是他此生唯一的救贖,如果錯過這次,他將再也無法逃出永無止盡的漫漫長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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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 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只要Shaw出現了Finch就會請她吃飯的關係,Shaw來到梅多拉的次數幾乎稱得上頻繁,Finch沒過問Shaw現在落腳何處,他只願不是紐約,否則梅多拉和紐約將近兩千英里的距離,儘管Shaw從來不曾抱怨過什麼,但對她來說也肯定不輕鬆。
  關於Shaw目前的生活Finch一概沒有過問,他害怕聽見熟悉的人們的消息,機器、號碼、Bear,甚至Fusco,那些事物會將他打入名為過去的萬丈深淵,顯然Shaw也不認為那是可以拿來和Finch閒聊的話題,他們之間的相處很少言語,儘管擔心Shaw長途跋涉太辛苦,但Finch也沒打算說出讓Shaw定居下來之類的提議,如果Shaw本身有那個想法,便全然無須Finch開口,Finch不會吝嗇給予Shaw她想要的一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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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完結兩周年紀念,總共三篇最後一篇會發在621,致永生最愛的POI
*時間軸在513之後,我說HE你信不信
*兩對CP的占比差不多,要看作全員向也可以
*通篇幾乎皆是Finch與Shaw的故事,但不要懷疑CP絕對是RF+肖根
*雖然我前半段真的寫到差點懷疑自己(#
*反正POI小分隊不管怎麼搭配我都吃得下去(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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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突如其來的疾病
 
  Finch喜歡早上一醒來就能看見Reese的臉。
  這已經近乎成為了一種生活習慣,就像早上起床要刷牙要吃早餐,睜開眼第一件事情就要看看Reese,在很多年前便已列入了Finch的每日必行清單,如果沒做到就會覺得渾身不對勁,Finch從來沒有說過,但他卻總是能在醒來的瞬間看見Reese,儘管是在Reese必須比Finch早出門的日子裡,他也會輕輕叫醒Finch,跟對方討一個早安吻之後再離開。曾經有幾次自己出差或者Reese出差的時候Finch沒辦法一醒來就看見Reese,他還會因此而鬱鬱寡歡一整天,Reese回來的時候看見Finch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,什麼也沒說就笑著把對方揉進懷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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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陪你熬夜
 
  目不轉睛的盯著身旁的男人,食指輕輕地撫過了嘴唇。要用什麼罪名才能一次逮捕Finch學校裡的所有教授呢?Reese非常認真的在思考。
  偷偷在教授們包包裡塞海洛因應該是不錯的選擇,偽造證據Reese也很擅長,不過這當然都只是空想而已,要是Reese真的這麼做Finch會氣得炸毛的,他可不想看到Finch生氣。但是坐在Finch身旁,雙手環胸、翹著二郎腿的Reese是真的迫切的想拆了那間學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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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學會了你擅長的事
 
  「呃,John,你現在有空嗎?」
  「不太算,怎麼了嗎?」說著這句話的同時,Reese的右拳揮向了某人的臉頰,對方發出了不小的哀嚎聲,令電話另一頭的Finch忍不住將手機拿遠了點。Reese甩了甩右手,那傢伙的顴骨也未免太硬了,他將手機拿到右手決定接下來用左手應戰。下次還是改用耳機通話好了,一邊看著迎面而來的人Reese一邊這麼想到,當然不接電話這個選項是從來不存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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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燉完肉真的覺得會寫肉的大大們太厲害了,我卡肉卡了三天啊啊啊
*嗚嗚嗚拜託你們要一直一直幸福的走下去
*我真的超級不會寫肉的,第一篇PWP就獻給RF了!
*覺得可以再寫N個續集,我就要他們好好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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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改變John‧Reese生命的,僅僅是一次的擦肩而過。
  三十年的人生在庸庸碌碌之中度過,朝九晚五的警衛工作,薪資並不算優渥,但至少足以養活自己。每天遇見的就這麼幾個人,來來去去,沒有誰叫得出他的名字。生活圈狹隘、沒有談得來的朋友,但Reese倒也不覺得排斥,他沒有抱負沒有目標,認識的人不多,走進心裡的一個也沒有,每天清晨睜開雙眼,為的就只是活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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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──我遇見你,是最美麗的意外
   Reese能輕易地回想起他們相遇的那一天,準確來說,是Finch找到他的那一天。那時候的Reese沒有想過,他們兩個會一起走那麼遠,遠到他可以牽起對方的手,遠到對方走進自己那顆以為再也不可能打開的心裡頭。
  起初Reese只把對方當作是個怪人,看上去似乎很有錢,腦筋很好使,是個徹頭徹尾的宅客,像Finch這樣的人,Reese向來敬而遠之,他們不是走在同一條道路上的人,況且他也不會說宅語,他可不知道該如何跟這種人溝通,或者該說,當時的他對向世人溝通失去了任何興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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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所以說,就是這樣了。
  口中鐵鏽的味道那麼明顯,挨了好幾拳的眼睛讓他沒有辦法很清楚的看見眼前的東西,但他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什麼,他當然知道。他跟在他身邊五年了,他能細數出他有多少根白頭髮,能詳述他笑起來時眼角彎的弧度,甚至是他嘴唇的溫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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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手指敲擊鍵盤的聲音和外頭的雨聲襯托了圖書館內的寂靜,雨聲悶悶的,像是從很遙遠的地方傳來,可能多遙遠呢?儘管圖書館和外頭對Finch來說是完全不一樣的世界,但真正算起來不過是幾步路的距離而已。
  雨聲越來越大,鍵盤聲也越來越響,這樣的聲音向來能讓Finch安心,並且更加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。Reese曾笑稱代碼是這世上除了搖頭丸以外唯一能讓Finch被迷魂的東西,當時Finch聽了只是抬起頭來瞥了對方一眼,沒有反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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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壓力爆發
 
  Reese帶傷回家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了。
  最初他有想過要隱瞞,但說到底Finch可是自己的枕邊人,再加上他的個性原本就過份細心,Reese的一點小變化他都能查覺,更何況是受傷這種事。所以每次受傷他都沒打算瞞著Finch,如果是小傷,他會裝出一副很可憐的表情向Finch道歉,然後黏著Finch要對方為自己換藥;如果是重傷,他們會非常默契的什麼都不說,只是激烈的做愛,儘管做到傷口裂開,也要用擁抱溶解彼此的不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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